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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工作总结范文五篇

发布时间:2016-08-03 14:58源自:未知作者:刘浏阅读()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篇一
 
  2008年以来,我局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要求,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征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促进纳税人对税法遵从起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到2008年底,共评估企业653户(次),共评估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按季向省局报送评估案例,其中《江西XX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等五起案例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优秀纳税评估案例。现将我局纳税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度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确保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还精心挑选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来,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针对这一性质,我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为进一步开拓视野、促进交流、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市局将07年度我市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的7篇案例编辑成刊,共印制150册,分发至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并组织对优秀案例学习,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同时我们还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各单位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如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在评估鹰潭和中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成本率、费用率偏高,有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调减利润的可能,经进一步约谈举证及实地核查,查实了该企业预收账款中有209500元已全部结算,预收款收入应转为收入,应调增营业收入209500元。另外该企业花费10.3万元为两大业主发放端午节物资,分别在营业成本中列支5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3万元,应剔除调增利润。该案评估人员严格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先评估分析、锁定疑点,再就疑点问题展开约谈及实地核查,最终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责令该企业共计补缴税款128688.66元及相应的滞纳金733.82元、基金(费)738.25元。
 
  (六)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激发工作热情。
 
  为了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更好地激发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我们制定了纳税评估案例评选办法,建立了市、县两级优秀案例库。县(市、区)局每季评选一次,将选出的县级优秀案例报送至市局,市局再进行统一评选,对参选的每个案例认真填写案例点评,并评出最后得分,得分最高的两个案例报送省局,九十分以上的则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凡有案例入选省、市、县三级优秀案例库的税收管理员,在全市的优秀税收管理员评选活动中,均能够获得相应的加分,通过优秀案例的评选,有效激发了全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纳税评估水平。2008年,全市共有12个案例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其中有5个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
 
  二、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2008年全市通过评估合计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问题。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目前,在全省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2009年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对我市的重点行业如建安房地产、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市建安房地产、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五)按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纳税评估软件推广工作。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多种方法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申报行为中的异常情况,促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目前我们在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取上采取的是人工分析筛选,凭的主观判断和经验,给评估对象的选取带来了工作难度。如果将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基本信息录入征管业务软件系统,由计算机自动筛选,将大大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增加评估准确性。因此积极推行纳税评估软件势在必行,目前,省局纳税评估软件已处于开发阶段。2009年,我们将按照省局软件开发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纳税评估软件的推广工作。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篇二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篇三
 
  X年,我所在围绕县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立足四个“早”字,在“四个加强,四个提升”上做文章的总体要求下,团结和带领全所干部职工“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扎实树立了“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的思想意识;全面落实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执行意识;深刻强化了“无功即是过”的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了“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政治意识;时刻贯彻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意识。强化了我所的基础建设和职工的基本功建设,以亲和力来增强凝聚力,以执行力来提高竞争力,以创造力来提升战斗力。促进了我所内部的和谐,调整了与社会各界的关系,化解了各类矛盾,树立了基层地税窗口形象,有力地促进了系统和谐发展。
 
  一、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实现均衡入库,促进地税收入良性发展,践行同步税务
 
  1、新农村建设为乡镇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税源的增长,为经济与税收的同步发展打下了基础。乡镇三通工程(村村路通,户户网通,户户话通)、小城镇建设不仅促进了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商贸及服务业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我们紧紧跟踪各乡镇的村通公路工程、以安装闭路电视和收取收视费为主营业务的网络公司、以及个别乡镇的天然气安装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使我所从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中捕捉到了税收机遇,下大力气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使之成为今年税收稳步增长的着力点和潜力。
 
  2、县府、县局及所内制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税收均衡入库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为确保乡镇党政领导和地税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县委政府从收入目标考核、转移支付与收入挂钩、超任务部分给予奖励、缴纳协护税保证金、季度述职、经费拨付与任务完成进度等6条措施;县局从经费拨付与进度挂钩、实行收入进度同步奖、末位书面检讨制、局领导包片,股室挂所的目标责任制四个方面;我所从正常入库比例,欠税入库比例,挖潜增收比例三个方面对每位管理员、每组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以累计数计算,采取上不封顶,下不奖励,适当拉开个人收入差距的办法,三管齐下,充分调动了乡镇党政协护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切实增强了税务人员的责任心与创造力。特别是今年县府对完成任务好的前10个乡镇重奖,完成任务差的后5个乡镇重惩兑现。给那些持等待观望态度的乡镇上了特别的一课。均衡入库这一长效机制的建立,既充分调动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又确保了地税走规范之路,求效率之便,务质量之实,谋长远之计。
 
  3、依靠科技发展,强化纳税意识,为税收均衡入库起到了催化剂和润滑剂作用。上半年,我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经县局批准自付3000元左右买1台激光打印机和数个u盘,实现了征管资料的一户式存储,使死资料变成活信息,大大提高了征管效率。在税法宣传月先后分三批请乡镇领导、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纯管饮食业户到我所进行税法宣传,面对面座谈,切实解决我们力所能及、他们迫切需要的问题,促进了依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的结合,形成了良好的治税环境。
 
  二、实施精细管理,在征管质量上求突破,保证税收质量向纵深发展,践行科技税务
 
  1、积极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做到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结合我所辖区内的经济税源结构,合理设置了三个管理组、一个检查组和一个征税大厅,制定了征管组职责,检查组职责和大厅工作职责,实施了税源跟踪管理制度及督查落实制度等配套制度。结合土地房屋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和文广站)等专项检查,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到户调查询问涉税事项的技巧、查阅帐册的技能、税源评估分析能力的锻炼和培训。
 
  2、强化税源监控。我所将税源划分为重点税源、非重点税源和行为税源。其中重点税源分为重点企业(年纳税额10000元以上)、重点事业单位(年纳税额3000元以上)、重点工程(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年纳税额在5000元以上)、重点个体户(达起征点业户);非重点税源分非重点企业、非重点事业单位、非重点工程及小规模个体户(不达起征点业户);行为税源分集贸税收、耕地占用税、房屋及土地交易税、代开票税收。对重点税源实行分户归档,每月集体审理,以管户为主,对非重点税源采取每月各管理组现场巡查巡访一次,每半年检查组大排查一次,采取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跟踪管理,以管事为主;对行为税源主要采取与相关部门(国税、畜牧、国土、建管)进行数据对比分析,不定期抽查,现场取证的方式进行监控,防止非正常现象的发生。
 
  3、加强发票、税种、行业的管理。在发票管理上对外实行以票控税、缴税购票办法,通过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开展拉网式的发票大检查,对白条入帐,不按规定使用发票,使用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加大执法刚性,对内建立总帐、明细帐和分户帐,通过分析比对和法纪对发票的盘点和审核,查找有无弄虚作假情况。在税种和行业管理上,严格按市、县局的要求管理好营业税的分行业、分类管理,按“四一三”思路推行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以契税“先税后征”为抓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资源税的代扣代缴和印花税的核定征收办法。对企业所得税、车辆税收、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我所正在逐步规范。
 
  4、进一步规范征管资料管理,切实搞好试点工作。收集管理好征管资料,是做好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记录征管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反映征管水平的重要依据。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实用。根据县局[XX]23号文件,我所荣幸地组织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我所基本实现了从手工操作到微机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纳税人信息的“一户式”存储,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动态跟踪。对加强征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提高管理决策的前瞻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强化内部管理,在管理内涵上求突破,保证地税队伍健康发展,践行人才税务
 
  内部管理不仅指税务管理,同时包含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和事务管理,他们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相互补充。我认为最核心的是效能建设,最关键的是制度建设,最基础的是政通人和,最根本的是民主集中和财务公开,最重要的是廉洁勤政。
 
  1、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上半年,我所班子成员带头树立了“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的理念,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做团结奋进、出色工作、勤政廉洁的表率,做增强垂管意识,提高执行力的表率,帮助班子成员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当有为”的观念。教育职工学会做人,谦和处事,要讲团结、讲原则、讲大局、讲奉献,要大气不要小气,要多唱“团结就是力量”,多说“团结是本事,团结出人才”;教育职工居安思危,树立“不进要落后,慢进也要落后”的观念,加强学习与锻炼,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所在2月份开展了“双选竞岗定乡镇,自由组合定组员”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既让职工充分认识了自我,又充分整合了人力资源,还得到了乡镇的认可。
 
  2、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根据县局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大厅岗位职责、管理组职责、检查组职责、工作督查落实制度、税源跟踪管理制度、税票发票盘点制度,财务集体审理及报批制度、分组轮流接待制度及周五例会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钱,靠制度建所”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倡廉不松劲。一是坚持了派驻纪检监察员每月一次对税票、发票、财务进行一次盘点,审核和监察,切实把好廉政建设观。二是坚持大额税收所内集体审理制度,对纳税额在XX元以上的涉税事项,每月定期一次进行集体审理其执法程序和实体的合法与合理性,防止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廉洁行为。三是坚持“税赋八公开”和经费集体定期审理和报批,做到了税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四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经费使用上充分尊重所内职工和班子成员意见,必要时报县局领导批准方可执行。五是严禁税务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在企事业单位中兼职,搞“吃、拿、卡、要、报”。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和过程监控转变。
 
  4、加强政务管理和监查督办,不断增强工作执行力。我所结合实际,贯彻县局精神,重在落实四个“督查”。对领导重视,事关全局工作的,实行重点督查;对税收执法、税款征收及重点税源实行跟踪督查;对县局要求质量高、时间紧的工作实行及时督查;对着装、请销假、下乡、与党政联系工作等实行随时督查,以切实提高执行力,增强效能建设力度。
 
  四、提升服务水平,融洽党政关系,在外部支持上求突破,保证地税环境优越发展,践行人文税务
 
  1、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我所在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设置两个大厅岗位,全权负责大厅的征税服务工作,切实履行“三时、三制、三办”。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推行“一窗式”申报咨询“一站式”涉税服务“一户式”信息储存。搞好政务公开,在税收政策、评税定税、收税和收税标准、执法程序等方面让纳税人交明白税和放心税。
 
  2、全面落实对弱势群体的税收帮扶及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倾斜上。主要是对下岗再就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的大学生及劳教释放人员,失地农民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让他们感受到税务部门的温暖。同时,大厅接待室实行分组轮流接待制度,负责纳税人的税务咨询,涉税信访及需要税务部门要解决的问题。
 
  3、融洽党政关系,争取地方党政的理解与关照,提升地税地位和形象。树立和落实“乡镇支持是一笔最大的税源”工作理念,使税务环境、税务经费、地税地位有很大的改善和提高。通过多次向党政领导汇报思想,请示工作,沟通感情,得到了绝大多数乡镇的理解,支持与关照。各乡镇专门成立了协护税领导小组,很多副科级领导干部成了实实在在的协税员,为地税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乡镇与地税部门签订了收入目标责任书,给予一定的征收经费及奖励,为税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各乡镇为地税人员安排工作和休息场所,在不同场合大力宣传地税,维护地税,为地税工作创造了优越的纳税环境。这样积极构建了社会综合治税系统。
 
  4、主动寻求县局各股室和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导与诚心支持,形成合力,提高效率。着重加强了同财政、工商、国税、公安、文广站、国土站的工作联系,为地税工作辅平道路。
 
  XX年我所在县局党组和地方党政的关心、关爱下,在县局各股室和政府各部门的理解与关照下,在各兄弟单位传经送宝及大力支持下,河舒地税所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还差距甚远,我们将在下半年努力改进工作,奋起直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篇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所长亲自抓,管理小组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从事此项工作为纳税评估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针对这一性质,我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我们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二、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问题。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目前,在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2012年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对我区的重点行业如市属下伸企业、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区重点行业、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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